这起“杀猪盘”电信诈骗案11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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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杀猪盘”电信诈骗案11人被判刑
负面新闻 • 2021-07-12 22:42 • 中国 • 阅读 1286
“杀猪盘”套路,不仅存在于股票诈骗,爱情骗局也是骗子惯用的伎俩。7月6日,石阡法院对何某等11人“杀猪盘”电信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对被告人处两千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这起“杀猪盘”电信诈骗案11人被判刑
(宣判现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何某、陈某军、徐某海、艾某等11人,在缅甸孟能“阿芳”建立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何某系平台管理员,陈某军、高某波、艾某、万某系组长,徐某海、梁某、陈某亿、陈某、杨某坤、杨某为小组成员。该诈骗集团通过微信、QQ、钉钉、灵魂(soul)、世纪佳缘、探探等各种社交聊天软件,先添加被害人以“谈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再以“炒股票、外汇”为由,诱导被害人进入诈骗集团操控的虚拟网站投资平台,诈骗所得的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2020年3月至6月,该犯罪集团仅骗取被害人赵某梅就达人民币117万余元。

这起“杀猪盘”电信诈骗案11人被判刑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阿芳”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平台,雇佣何某、陈某军、徐某海等11名被告人,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并且分工明确,在境外窝点进行相对封闭管理,有预谋有组织地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造成多人受骗,社会危害严重,具备犯罪集团的特征,依法应认定为犯罪集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证实公诉机关指控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结合何某等1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这起“杀猪盘”电信诈骗案11人被判刑
(宣判现场)

近年来的电信诈骗案件中,大部分犯罪分子都是以交友、炒股、炒外汇、网络赌博以及冒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等方式组团行骗,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广大群众只有不断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才能构筑电信诈骗的“防火墙”,让自己的钱袋子安全。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防范电信诈骗,要谨记以下五点:

一是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法分子的甜言蜜语、花言巧语,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二是巩固心理防线,不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

三是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四是个人的银行卡坚决不外借,避免犯罪分子利用所借卡片从事电信诈骗提款、转款。

五是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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